Xuan Zheng Yuan
The Xuan Zheng Yuan (Executive House) was the central authority in charge of Buddhist affairs nationwide. Additionally, it dictated the military and political affairs of Tibetan areas during the Yuan Dynasty and was led by the emperor’s teacher. In 1264, the Zong Zhi Yuan (General Control House) was established by Kublai Khan, later evolving into Xuan Zheng Yuan in 1288 by cause of organizational expansion. Xuan Zheng Yuan was a special organization of the Yuan Dynasty in that its officials could be monks and could be selected independently. Xuan Zheng Yuan, Zhong Shu Sheng (Central Secretariat), Shu Mi Yuan (the Privy Council), and Yu Shi Tai (the Censorate) formed the four independent official appointment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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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西藏的主权归属(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1)) View Translation
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这一机构的人员选用,由皇帝决定,它的报告直接送给皇帝。掌握宣政院实权的是“院使”,一般由中央政府总理全国政务的右丞相兼领。 元朝中央派官员入藏,按照户口多寡,地形险易,出产丰啬,设立大小驿站,联成交通线,由西藏通往大都(今北京市)。 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明朝中央对元代的官职名称、品秩,大都保留原状。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隶属于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相当于行省级军区机构,兼理民政。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大活佛系统属于藏传佛教格鲁派。格鲁派在明代兴起,三世达赖喇嘛本是格鲁派的一个寺院的住持。明朝中央特别开例,准予他入贡,1587年封赐他以“朵儿只唱”名号。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View Translation
西藏在中国的西南部。居住在这里的藏族先民,远在公元前就与生活在中原的汉族有密切联系。以后,经过漫长的岁月,西藏高原上分散的众多部落逐渐统一起来,成为现在的藏族。 到唐朝(公元618―907年),藏汉双方通过王室间的联姻、会盟,在政治上形成了团结友好的亲谊关系,在经济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最终建立统一的国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的布达拉宫,至今一直供奉着公元641年唐朝嫁给藏族吐蕃王的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广场上还矗立着公元823年为双方会盟建立的“唐蕃会盟碑”。 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元朝在西藏驻有军队,并由一位王子及其后裔率军驻守西藏地区的东部边缘,逢西藏有事,即可就近入藏,以尽镇戍边疆的职责。1290年,一名万户长叛乱,元朝中央派遣这位王子率军入藏平息。 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兼理民政。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宣政院 View Translation
忽必烈在汉地立国建都后,仍然十分注意保持和发展蒙古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十二月,忽必烈封吐蕃萨迦的八思巴为“国师”,命八思巴率领一些吐蕃语言文学者重新创制蒙古文字。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二月,新字制成,由忽必烈正式颁行,并加八思巴为“帝师”、“大宝法王”,统领全国佛教。朝廷立总制院,管领佛教僧徒及吐蕃境内事务,仍以“帝师”八思巴统领之。《元史·百官志三》载:“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於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院使由朝廷命官任领。吐蕃有事,另设分院往治。宣政院的官员,僧俗并用,是元朝设立的一个特殊机构。它既是管理全国佛教的事务机关,又是直接统领吐蕃的政务和军事。元明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罢功德使司归宣政院。设置院使10员,从一品,同知2员,正二品,副使2员,从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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