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l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National Defens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National Defense is ena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itution for the purpose of building up and consolidating national defense and ensuring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drive. This Law was adopted at the Fifth Session of the Eigh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March 14, 1997, and came into force as of the date of promulgation.
Text Recommended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草案)》的说明

1993年9月2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国防法起草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批准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要求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国防法起草委员会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经过反复研究、调查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1996年4月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们普遍认为,制定国防法是非常必要的,草案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形成了现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草案。草案共十三章七十六条。 一、制定国防法的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也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但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的100多年中,由于旧中国政治腐败、经济落后、国防衰败,我们这样一个泱泱大国遭受了世界上几乎所有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忍辱割让了大片领土,国家主权丧失殆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在1949年10月1日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和巩固了国防,维护了民族独立、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威望日益提高。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快国防现代化建设步伐,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尽快制定国防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把国防建设纳入法制轨道是加强和巩固国防的重大举措。长期以来,在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三代领导人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体领导下,我国的国防建设不断加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国防领导体制和防务政策。制定国防法,可以把党和国家在国防建设、军队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及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上升为国家意志,长期稳定地付诸实施。 第二,国防建设要适应国家经济体制的转变,应当靠法律来调整和加强。一方面,国家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许多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都涉及对国防利益的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国防和军队建设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在国防方面的职责、义务、权利,也需要通过法律进行调整和强化。制定国防法,可以充分发挥法律机制在国防建设中的规范、调节、保障和引导作用,使国防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三,国防法是国防方面的基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很快,国防立法也有长足的进步。但是,同国家法制建设的要求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相比,国防法制还不完备。特别是由于缺少一部国防方面的基本法律,影响了一些有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法律的制定;在制定其他法律时,有些涉及国防建设的问题也难以准确定位。制定国防法,可以为进一步完备国防法制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 第四,通过立法阐明国家的防务政策、基本原则和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一些敌对势力蓄意制造“中国威胁论”,竭力破坏我国的国际形象。制定国防法,可以用法律的形式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国防的基本原则和防务政策,有利于树立和维护我国爱好和平的国际形象,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几年来,许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一再呼吁尽快制定国防法,各级政府和全军官兵也热切盼望国防法早日出台。可以说,制定国防法是形势所需,人心所向。 二、起草国防法的指导思想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国防法起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思想为指针,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江泽民同志对新时期军队建设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科学地总结我国国防建设的经验,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有选择地借鉴外国国防立法的经验和成果,立足现实,着眼发展,起草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指导和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国防法。 三、国防法的起草经过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国防法起草委员会有计划分步骤地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广泛收集有关资料,汇编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政策规定》、《我国有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律规定》,为起草国防法提供基本的理论依据、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还摘编了《外国国防法律对有关问题的规定》、《世界各国宪法有关国防方面的规定》作为参考。二是召开了两次国防法研讨会,组织军内外的专家、学者研讨国防法涉及的一些基本问题。三是组织有关单位对“国防行为与国防政策”等九个理论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50多万字的论证报告,吸收采纳了许多重要的立法建议。四是聘请了14位有关方面的原领导同志和法律专家为咨询委员,作国防法的立法顾问。五是开展调查研究,与中央机关、国家机关、三总部机关的30多个部门进行座谈,多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六是就国防法起草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请示报告。七是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军内外160多个单位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室和中央军委法制局的同志赴东北和东南沿海地区进行国防法立法调研。起草委员会还先后四次召开全体会议,三次召开咨询委员会议,部署起草工作,研究国防法草案的内容。

将军提议修改国防法:纳入利益边疆概念

与李爱平代表算是老相识,但今年两会见面,彼此寒暄问候的话头,第一次落到了他的职务上。 去冬今春,李爱平先从原总参谋部转隶到战略支援部队,再从某部政委的岗位退下来,按他的话说:“短短30天,我的履历里一下子多了两个‘原’字。” 但李爱平还是一名全国人大代表,那种骨子里的责任感使命感,促使他一如既往地为国家和军队的发展思考、建言。 随李爱平代表进入房间,但见灯光下的案头上,放着一份《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建议》,扉页留白处写着这样一行字:国防,不仅仅是那条长长的边界线。 “什么意思呢?” 李爱平代表呵呵一笑,向记者聊起了这份建议的来龙去脉。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1997年正式颁布实施的。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我军使命任务的拓展,其中有很多条款已经不适用了。”李爱平代表说,尤其是党中央、习主席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网络强国战略、“一带一路”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改革强军战略后,这部法律的滞后性更加突显。 从他的口中,记者得知现代国防已不再囿于领土、领海、领空,还包括深空、深蓝、深地、深远,国家安全也不再单指军事安全,还有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等。“一言以蔽之,在当今时代,一个国家的国防建设着眼应该跳出有形的实体边疆,向无形的利益边疆扩延。”李爱平代表说。 “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这段话?”正聊着,李爱平话锋一转,翻开李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把一段红笔标注的文字指给记者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丝路基金投入运营。签署中韩、中澳自贸区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一带一路”建设成效显现,国际产能合作步伐加快……“这说明随着改革开放和全方位外交取得丰硕成果,中国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好伙伴’越来越多,但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我们维护保卫的海外利益分布也越来越广。”李爱平代表不无忧虑地说,“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都亟待从法律上予以解决。” 夜深了,李爱平代表还没有结束聊天的意思。考虑到第二天上午他还要参加分组审议,记者就此作别。刚要出门,一名电视记者扛着摄像机走了进来:“首长,能不能请您就军队领导干部在改革中的责任担当讲几句?” “这个问题提得真应景!”记者心想。不过,让李爱平代表谈谈还真合适。

Knowledge Graph
Examples

1 China’s appeals to international law, through its observation that the ADIZ does not violate the UN Charter, and domestic law, through its referencing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National Defenc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ivil Aviation and the Basic Rules on Fligh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ighlight how China seeks to present its ADIZ as a legal act.

2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National Defence is vital for China's peaceful development.

3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National Defence is crucial for China's national defence.